本文重點
港交所(00388)建議放寬主板申請人「市值/收益測試」中最低股東人數,由1,000人降低至300人。若建議獲採納,現時主板申請人三項上市資格測試的最低股東人數,均統一為300人。
擬一千降至三百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稱,今次修訂建議,主要是有市場意見認為,現行「市值/收益測試」的最低股東人數規定過嚴,申請人必須吸引大量散戶及機構投資者的興趣方可通過測試。諮詢期在十一月十二日截止。
現時主板申請人可透過「盈利測試」;「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或「市值/收益測試」申請上市。由於「市值/收益測試」沒有盈利或現金流量要求,故申請上市時的最低股東人要求較其他兩項為高,需要1,000人。「市值/收益測試」的申請人,上市時市值要求最少為40億元,最近一年收益最少為5億元。
此外,港交所又建議將合資格地產收購豁免範圍擴至地產發展商透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在內地收購政府土地的交易(現行豁免僅適用於收購香港土地的交易),即有關收購土地不用事先披露交易或取得股東批准。諮詢期同在十一月十二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