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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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幣回流非獨享 離岸中心仍遙遠

自從內地擴大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以及准許香港擴大人民幣業務之後,人民銀行又推出新措施,容許「三類機構」包括港澳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銀行、跨境貿易結算的境外參與銀行、境外中央銀行,運用人民幣資金投資內地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由於人行開宗明義指出這是跨境貿易結算的配套,除了加快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之外,亦可視為一個回流機制,有開放資本帳的意味,香港應可過河濕腳,但相信並非旨在扶持人民幣離岸中心。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內地三大債券交易平台中最重要的一個,規模遠大於交易所債券市場及憑證式國債市場,可供交易的債券包括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及金融債等十多種,參與交易的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等。可是,率先讓境外銀行參與這個重要市場,反而顯示人行步步為營。

此話何解?目前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內地機構超過九千二百家,去年的成交量為四十七萬多億元人民幣。境外的清算行、貿易結算參與行,以及與中國有貨幣互換協議的外國央行,就算全數參與,也不過是滄海一粟,談不上興風作浪。再者,交易量相對於債券總量,市場流通性實際不算高,買債長揸收息可以,如想炒賣便是脫離現實。

當然,容許境外機構參與,始終有特殊意義,象徵着開放資本帳,但境外銀行所能運用的人民幣資金,必須來自央行貨幣互換、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業務所得,還要事先申請額度,數量肯定有限。而且,當中究竟甚麼是投資人民幣業務的所得資金,並沒有具體說明是否包括近期在香港市場如雨後春筍的人民幣投資產品,加上投資關卡重重,暫時不宜寄予厚望。

對香港銀行來說,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這條渠道,實際作用大概只是安撫性質,因為存放在銀行的人民幣存款欠缺投資出路,加上金管局的風險管理規定,要求銀行保留不低於客戶存款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變相是法定儲備金,如不透過投資內地債市來幫補一下利息成本,吸收人民幣存款的熱情恐怕不用多久便會減退。

其實,香港最終需要的不單只是回流機制,還要有本土化的人民幣投資市場,否則只是資金進出的窗口,談不上真正意義的離岸中心。可是,人行今次卻有反其道而行的意味,因為境外貿易結算參與行及央行,可以直接在內地開戶,毋須通過第三地,再次凸顯香港的尷尬處境。理論上,市場封閉才會衍生離岸交易,但要擴大離岸人民幣的投資渠道,便需要內地開放市場,這豈不是自相矛盾?所以香港要做人民幣離岸中心,仍然沒有絕對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