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公布的「兩招」規管未建成一手私人物業的措施,包括落實公布項目完工預計日期一項,事實上,現行規定發展商早已在樓書及政府預售樓花同意書內公布有關資料,局方推出的所謂招數,實是「了無新意」。
樓書有刊載完工期
地建會龍漢標稱,公布物業預計完工日期一項,其實在物業樓書內及網上已發放資訊,新規定只將資料進一步在買賣合約紀錄中披露,以增透明度。
至於取消交易一項,現時已有部分發展商將取消交易的單位資料上載到網頁。龍漢標解釋,公布物業成交或取消的資料,原則上是希望在交易至註冊登記的真空期,可令買家得悉交易資料,所以該會規定發展商,若樓花物業交易後已向土地註冊處登記,在網頁可刪除交易資料,惟已註冊單位若取消交易,該會要求發展商必須作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