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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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虛實有別 保障要靠監管銷售

由特區政府承擔的「百分百」存款保障將於今年底結束,取而代之的是新修訂的存款保障計劃,把保障上限從十萬元提高至五十萬元。在二○○六年九月推出的存保計劃已運作近四年,並非甚麼新事物,存款保障委員會卻打算動用二千萬元宣傳新存保,反觀存保面世的二○○六至○七年度的宣傳開支才約一千萬元。存保會今次這麼大手筆,像如臨大敵一樣,用意何在呢?

百分百存保是政府在金融海嘯後推出,當時被視為救市措施,實際只是人有我有,與歐美及內地放水救市不能相提並論,現在又把結束百分百存保形容為「退市」,未免自抬身價,相信銀行體系不會有半點波瀾,更莫說存款大撤退。存保會如此大陣仗宣傳新存保計劃,顯然另有目的,並非擔心撤銷百分百存保會造成恐慌,而是要存戶明白甚麼「存款」才受保障,以免將來有差池便找存保會算帳。

根據存保會的宣傳資料,不受保障的存款,例如結構性存款及不記名存款證,已寫得相當清楚,從存保推出至今沒有太大改變,其中更特別指出一些「被形容為存款」的實際是投資產品,言下之意這些並非真正存款。換個角度來看,存保會愈着緊宣傳,便愈益顯示何謂「存款」,容易令人混淆,所以一味宣傳存款保障上限是遠遠不夠,銀行及監管機構同樣責無旁貸,要向存戶解釋清楚。

事實上,不記名存款證可以任意轉讓,是有價證券而非存款。至於甚為流行的結構性存款,大多以外幣或股票為掛鈎對象,實際是期權合約,收取的「高息」是期權金,存放在銀行的錢則是抵押品。這些投資產品不納入存保是合情合理,但多年來一直被冠以「存款」的名稱,直至推出存保制,當局才作出澄清,現在還要大力宣傳,是否預示着這類產品將更加普遍呢?

上周有大型銀行公布業績時曾表示,由於淨息差持續受壓,要大力開拓非利息收入,包括銷售更多投資產品,問題是買賣雙方的位置未必對等。以實際是期權的結構性存款為例,理論上可以用期權定價公式來計算風險及合理價值,但有多少存戶具此能力?最終多會以低得可恥的存款利率作為回報參考,結果是收益與風險不成比例。

美國經濟全無起色,加息無期,香港正面對漫長的低息期,不禁令人想起上一次低息期,造就了迷你債券這種名不副實的衍生工具,以債券之名在銀行銷售。由於受保障存款的回報似有若無,以存款為名的投資產品相信會更受注目,再加上近期多了一個擴大人民幣業務的賣點,市場上湧現更多與人民幣相關的「虛實」存款。存戶固然有責任認清風險,不要一見「存款」便以為萬無一失,但更重要的是,銀行及監管機構有否認真吸取迷債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