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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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傳召強制作證

本文重點
巴菲特周三向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大談對評級機構作業方式的意見,但原來他今次出席聽證會背後另有文章。據《財富》雜誌報道,委員會五月十二日首次發信予巴菲特邀請他出席聆訊,但巴菲特認為該委員會一直只邀請銀行家或監管機構官員作證,自己不屬於該兩類人士,因而婉拒邀請。結果遭委員會的法律顧問科恩回覆稱:「今次不是邀請,是命令。」

巴菲特曾拒出席

巴菲特甚至就事件與科恩在電話中「短兵相接」。他直言不會自願出席該聽證會,若然當局決定發出傳票強制他出席,亦悉隨尊便。

結果巴菲特在五月二十五日收到最後一封連同傳票寄出的「邀請信」,信中列明聽證會主題是「信貸評級的可信度、基於有關評級作出的投資決定,以及金融危機」,委員會準備「公審」評級機構的來意幾乎表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