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次按受害人
布蘭克費恩表示,該行在決定商業策略時,需要考慮公眾意見,承認高盛應嚴格限制部分「複雜及高風險」的按揭產品,平衡掌握了資訊的客戶及認為有關產品過於複雜的普羅大眾之間的需要。他首次就華府在金融危機期間向該行注資100億美元致謝,但強調該行在八個月後已償還貸款,並提供了以年率計達23%的回報。
布蘭克費恩又重申,該行沒有進取地打賭按揭市場爆煲,更沒有與客戶「打對台」,該行只是進行符合股東及監管機構預期的風險管理操作,而該行同樣是次按危機的受害者,在○七至○八年間損失12億美元。
被證交會指控誤導兩大CDO投資者IKB及ACA的圖爾,他在會前公布的證詞指,將會在法院作出抗辯,稱他從未向ACA表示過,普爾遜旗下對沖基金公司會是該產品的投資者或將會持有長倉,相反他曾表示普爾遜將會買入相關CDO的信貸保險。
圖爾又表示,ACA及IKB是「在CDO市場中有大量資源及經驗的機構」,它們更是其中兩名最主要的客戶,高盛沒有經濟動機去刻意設計會蝕錢的CDO。
不過,調查委員會主席萊文在會前毫不客氣地直斥高盛誤導全國,指該行無可否認透過沽空按揭市場賺一大筆,估計該行在○六至○七年透過沽售債務抵押證券(CDO)賺取37億美元,透過沽空次按賺錢是證據確鑿。
內部電郵踩CDO
其中一封高盛電郵摘要顯示,該行前銷售及交易主管蒙塔格(Thomas Montag)在出售稱為Timberwolf的CDO後僅三個月,便形容其品質低劣(shixxy deal)。調查委員會指,上述CDO在○七年三月開始發行,五個月後其價值已急跌80%,並在○八年清盤。高盛又被指另有五項問題次按交易,當中包括Hudson按揭債券保險合約。
另外,再有高盛的投資者提出集體訴訟,投資者代表里奇曼指控高盛在CDO業務上失實陳述,未有公開銀行財政情況。高盛現面對三宗投資者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