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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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紅指引歎慢板 李國寶坐享厚利

世界各地銀行業去年度的盈利表現普遍改善,主要因為金融海嘯的衝擊減退,加上各地大舉注資穩定市場,所以不少銀行高層選擇放棄收取花紅或全數捐公益,藉此挽回股東的信心及回饋社會,但香港卻反其道而行。東亞銀行昨天舉行股東大會時,便有小股東質疑主席李國寶去年度收取的酬金按年激增七成二,總額五千七百六十萬元,包括二千五百四十萬元酌情花紅,自然不會令人意外。

小股東非無理取鬧,東亞在二○○七年度盈利達到四十一億多元的新高時,李國寶的酌情花紅才一千五百四十萬元;去年盈利二十五億多元,雖然按年有增長,實際只回到○四年的水平,但酌情花紅竟然高達二千五百四十萬元,「酌情空間」非常大!難怪有小股東質問,李國寶是否要把前一年度業績太差而自願放棄的花紅一次過取回?

李國寶沒有仔細回應小股東質問,只由薪酬委員會主席解畫,表示計算花紅的方法經過顧問公司研究,除考慮股東權益回報率之外,還加入經營收入增長這因素。這樣反而令小股東有更多疑問。究竟花紅政策何時改變,年報內「董事及處級主管的薪酬」一欄,找不到片言隻字,沒有透明度可言。如果說○八年業績不理想而無法派花紅,現在便有為李國寶作嫁衣之嫌?東亞顯然欠小股東一個交代。

東亞去年度盈利增幅看似很高,實際只是○八年太差、基數太低,單看一年的表現便獲得破紀錄的酬金,與國際上要求花紅不能與短期利潤掛鈎完全背道而馳。東亞的花紅政策還考慮經營收入增長,相信更難令小股東信服。根據年報資料,經營收入在金融海嘯期間大挫後,只是重回過去幾年的趨勢水平,又如何令小股東認同李國寶薪有所值呢?

李國寶的花紅已經袋袋平安,小股東固然無奈,金融管理局做事慢幾拍亦難辭其咎。G20峰會及金融穩定委員會早在去年已發出指引,要求銀行向管理層發放的花紅不能與短期盈利掛鈎,亦應以非現金為主,例如股票及認股權,大部分應押後最少長達三年發放,還要有追回機制。一些國際銀行在去年度已根據新指引改革花紅政策,但金管局為本港銀行制訂的新指引,要在二○一○年度才能實施。換言之,個別銀行去年度發放的花紅根本「無王管」。

金融海嘯催生翻天覆地的金融監管改革,其中一個重點是要改變金融業長期以來問題多多的「花紅文化」,金融機構的薪酬政策不可再以短期收益及利潤為目標,以免變相鼓勵管理層罔顧股東及投資者的利益。小股東質疑李國寶何德何能收取巨額花紅確實有道理,單憑一個年度的表現便如此慷慨,豈不是逆國際潮流、走回舊路?曾經捲入道瓊斯內幕交易案的李國寶及東亞銀行對花紅的處理手法,恐怕會再一次損害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