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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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街貨量兩年無結果

本文重點
近年來港上市的企業市值日趨龐大,不少保薦人及企業均表示,在遵守本港公眾持股量規定方面出現一定困難,因此港交所(00388)於○八年一月發出綜合諮詢文件,建議放寬公眾持股量的規定,以期讓市值較大的新股申請人能靈活決定其資本結構。

市值400億倡限10%

據悉,港交所現時仍未就公眾持股量規定作最後定案,亦未知何時會發表諮詢總結。

現行規定是上市公司必須至少有25%由公眾持有。港交所在諮詢文件中建議,主板市值在100億元以下,最低公眾持股量維持在25%;市值100億元以上至400億元,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5億元或15%;市值逾400億元,最低公眾持股量為60億元或10%。

不少市場意見仍認為放寬不足,有投行反建議市值在80億元以下才維持最低公眾持股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