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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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大銀行拆骨言之有理

全球的金融監管改革,焦點落在增加銀行自有資本,用以緩衝突如其來的經營虧損,以及限制高層薪酬,藉此減少不負責任的冒險投機行為。究竟這些監管措施能否防止再次爆發金融危機呢?英國央行行長金默文認為不可以,治本之道是直截了當地把大型金融機構拆骨,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家,就再沒有所謂「大得不能倒下」的金融機構。

金默文公開質疑新的資本規定,在將來任何拯救大型金融機構的行動中,是否能保障納稅人毋須負擔巨大代價。因為新規定極其量只能減低再爆發金融危機的機會,卻不能完全把風險排除。如果政府仍然作為那些大型金融機構的最後擔保人,恐怕只會製造史上最大的道德風險,唯一的選擇就是把大銀行拆骨。政府只着眼於銀行的存貸業務,不再為投資業務作後盾。

事實上,抱持這種態度的並非只是金默文一個人,美國聯儲局前主席沃爾克同樣認為金融機構應該拆骨,不應同時經營商業及投資銀行業務,避免風險不受限制地擴散。沃爾克批評目前的監管制度根本沒有效用,遲早會再出事,惟有分家,讓投資銀行作為獨立經營的個體,自己承擔風險。政府的角色並非作為擔保人,而是在爆煲時安排金融機構有秩序地清盤。

金默文與沃爾克都是有分量的財金人物,不約而同認為「拆骨」是不能迴避,因為金融危機的真正風險不在技術性層面,而是在銀行業務混合經營的模式中與生俱來,可惜曲高和寡,並非市場主流意見,甚至被批評是倒行逆施,回到十多年前銀行業務分家的舊時代。英國及美國政府的財金官員,早已斷言拒絕把大銀行拆骨,認為這樣只會削弱本身的金融競爭力。

不過,回到以往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各自為政的時代,是否真的會對經濟帶來巨大衝擊呢?答案是未必!正如英國金融服務局主席在檢討金融危機的報告中所說,金融活動的規模已經超過了所謂的最合適水平,過濫的金融活動對經濟反而不利。當然,金融機構混合經營,並非引發金融危機的唯一原因,但這種模式的確潛藏着不穩定的風險,創造了大量與實體經濟無關的投機。

過去幾年,金融泡沫的確帶來一時繁榮,為一部分人創造了巨大財富,但過度炒作產生的資產泡沫,不但擾亂了經濟秩序,同時亦令世界各地絕大部分民眾,生活在通脹恐慌與經濟失衡之中。這些為炒作而炒作的金融活動消失了,究竟是禍是福,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