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查詢股票編號

中證監冀匯金重組證券業

中央匯金不僅是內地多家銀行的大股東,亦因受命注資而擁有10家證券公司。內地消息指出,中國證監會要求匯金於五年內完成重組證券業務,以達到只准分別參股及控股一家券商的規定。

重組需五年內完成

此項規定意味着匯金必須出售8家券商股權,或是將10家券商合併成為兩家大券商。內地傳媒指出,上述重組必須於二○一三年五月底以前完成。

匯金在過去幾年擔負國有金融機構的注資重任,以匯金及全資附屬建銀的名義,累計已控股或參股的券商包括南方、銀河、國泰君安、申銀萬國、宏源及華夏證券等。加上旗下中金公司的控股權,匯金總計已控股10家券商,幾乎佔據內地證券業的三分之一天下。

根據內地《證券法》及《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為規避利益衝突、預防違規活動,同一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只能同時控股一家證券公司、參股另一家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