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後果嚴重,過往有藝人因醉駕被捕,身為公眾人物的他們最終均受到嚴懲,以儆效尤。

湯盈盈

李楓

謝天華

崔建邦

湯盈盈

2008年11月,湯盈盈駕車途經西貢時,因收掣不及撞向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受傷,事後發現她的酒精超標,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200元和停牌一年。

李楓

資深女藝人李楓去年聖誕節駕駛私家車途經將軍澳道時失控撞壆甩轆,警方發現她滿身酒氣,「吹波仔」顯示其酒精含量超標近三倍,行車證過期逾年,今年三月,裁判官最終判她罰款11,000元及停牌兩年。

謝天華

謝天華於2009年底在西區海底隧道切線撞向的士,其後接受警方酒精測試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一倍,他承認醉駕及不小心駕駛兩罪,最終判監6星期,獲准緩刑1年、罰停牌18個月及罰款9,500元。

崔建邦

藝人崔建邦於2010年被指毆打前女友鄺敏慧,於同年5月獲撤罪,但判守行為1年,可惜不足半年,因涉醉酒駕駛被捕,被罰停牌9個月,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