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藝員羅鈞滿去年6月9日在漆咸道北發生三車連環相撞,遭票控不小心駕駛。昨日他到屯門法院應訊,裁判官指任控方證人之的士司機,庭上證供與警方口供有矛盾,並非誠實證人,故裁定羅鈞滿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並獲准取回訟費。脫罪的羅鈞滿表示鬆一口氣,感謝法庭還他清白及公道。

羅鈞滿獲判無罪後面露微笑,鬆一口氣!

案件編號:KCS 545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