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傳王菲想獲得李嫣的完全撫養權,根據內地法律程序,吳志強律師指王菲需向居住地區法院立案:「孩子母親需要向法院寫起訴狀並講出理由,而父親收到起訴狀後,亦可以寫答辯狀反駁。如果兩人未能有共識,就可能要開庭。由於李嫣只得7歲,所以法官主要考慮小朋友嘅權益,包括經濟同生活環境等。」他補充撫養權案例多數判給母親,但無論判給任何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權,而探望次數會根據擁有探視權一方的生活習慣及背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