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負責的「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書院中國基金會)被指涉違規,他又被指違規同時擔任該基金會及「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雖然日前他已澄清兩個組織並無關係,但昨日被內地消息指在本月20日已辭去「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並由與他有工作上合作的張萍接替。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社團辦)前日向內地傳媒透露,目前正依法對李亞鵬進行調查,並會盡快公布結果,社團辦又表示根據目前的審計結果,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李亞鵬擔任法人的「書院中國基金會」無論工資及行政支出均未有超標,又透露他投資在該基金會的240萬元人民幣(約300萬港元)中,有200萬元人民幣(約250萬港元)是註冊基金,不能動用,一旦變更法人代表,該筆款項將會撥至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