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桐律師坦言羅霖難以追回欠款:「因為依家係人哋出錢幫佢慶祝生日,呢個好難係合法嘅追討理由。除非佢同個會(影迷會)預先仔細地傾咗條款,例如出席個生日會可得到某個數額嘅酬勞,否則根本『無數可追』,最多只能當民事訴訟。假若當日羅霖冇現身,咁有份出錢嘅影迷會會員就可以告負責人斂財。」問到有人疑以「爆料」威脅羅霖不可追數,會否構成刑事威嚇?他說:「構成刑事威嚇嘅條件係要有Demand(要求),但依家就咁睇好難定性為勒索,因為連有冇數可以追都未知。」他指若該影迷會為已註冊組織,會較易進行追討:「因為最少有兩個負責人,唔會一個走咗就搵唔到。」

黃國桐律師表示要追回欠款,頗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