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忻

前港姐吳文忻早年與成藥公司愛力根亞洲有限公司達成代言協議,而合約於2010年底告終,但該公司卻繼續使用印有其肖像的宣傳品,文忻指經多次口頭勸喻無效,最終發律師信鬧上法庭。她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說:「依家件事已經解決咗,賠償應該都OK喇,一切交畀律師善後。我知道佢哋公司有人事變動,可能拖慢咗處理嘅程序,但真係拖得太耐,我唔做嘢唔得。」

吳文忻

案件編號:DCCJ219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