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疑團未解

疑團 1

樂基兒聲稱因簽離婚協議不便多講,卻連分了黎明不夠千萬港元身家、曾收禮物、求婚細節都講,到底協議書「不能說的秘密」還有甚麼?

疑團 2

經理人陳善之曾指黎樂今年4月甜蜜,但7月辦離婚,既然分手非因「第三者」Cuz介入,哪黎樂為何感情急轉直下,到底離婚真相是甚麼?

疑團 3

上月3日樂基兒短訊回應離婚聲明時,形容黎明是「家人」,但前日接受電台訪問時已改口稱之為朋友,為何短短一個月便將關係「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