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隨時罰$320

對於後座乘客乘搭私家車時沒有佩戴安全帶,黃國桐律師表示屬違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附例,後座乘客冇佩戴安全帶,對司機嘅定額罰款係320元,如果多次觸犯,警方有可能發傳票畀犯者,傳召佢上庭。」

去年4月20日,前港姐陳庭欣及莊思明因乘坐私家車時沒有佩戴安全帶而中途受阻,更連累司機被抄牌,事後莊思明在微博道歉。

未有佩戴安全帶的超瓊,看見記者即擰歪面避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