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致 各傳媒:

關於某雜誌對陳嘉桓小姐作出誇張失實和扭曲的報道,現本公司在此發聲明作出澄清。

首先,所有劇組人員和陳嘉桓小姐相處融洽,從未對於陳嘉桓小姐作出一個「不禮貌的稱呼」,而本公司清楚明白到雜誌為求達到高銷量而可能會作出一些誇張失實的報道,但這次報道嚴重傷害到一個19歲女子的聲譽並具有誹謗成分而為陳嘉桓小姐帶來負面的形象。

因此本公司希望該雜誌能夠遵守傳媒應有的操守,這是對一個負責任的傳媒最基本的要求。而本公司亦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權利。

國藝影視製作有限公司 上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