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思明姊妹告商場擅用廣告相

大馬拿督三位千金莊思敏、莊思明和莊思華,其家人在一位前藝人丈夫的馬來西亞商場租下一個舖位,開設珠寶店,五年前三姊妹為珠寶店拍了一輯廣告相,並在商場當眼位置擺放宣傳海報。怎料珠寶店年前搬遷,撤離該商場,但她們的宣傳海報至今仍未拆下,事件令莊母大動肝火,並已發律師信控告對方。

思明昨日在電話承認此事,她說:「媽咪激到入咗院!佢覺得我哋畀人利用咗,係咪應該要尊重別人?其實我哋唔係話介意啲乜,Daddy媽咪都識嗰位大老闆,但口頭上講咗好多次都冇人理,惟有發律師信,幾姊妹都會支持媽咪嘅行動!」

莊思明(左起)、莊思敏和莊思華三姊妹,因一輯廣告相而告上法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