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恐嚇案吳國敬判守行為
吳國敬去年12月因與鄰居發生糾紛,被控刑事恐嚇,昨日在女友陪同下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庭上阿敬不認罪,在控辯雙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下,裁判官即時判他自簽保守行為九個月,不留刑事紀錄,守行為期間不能非法打人或企圖恐嚇,違例將罰款3,000元,阿敬聞判後鬆一口氣。
步出法庭時,阿敬難掩喜悅送飛吻,更做出握拳動作給自己打氣。他受訪時眼濕濕,坦言被事件困擾半年,並指判決合理:「本身都有唔啱地方,經一事長一智,我會控制情緒同EQ報答所有關心我嘅人。」他又表示無意搬新居:「唔會搬,呢八個月我寫咗廿幾首歌,間屋畀我好多靈感,我會繼續努力。(多謝女友?)多謝黎明同肥媽,仲有在天之靈嘅父母。」他表示稍後會到日本散心,順道與當地音樂人合作。
檔案編號:KTCC 508/11
吳國敬獲女友(左)陪伴出庭,女友卻避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