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楷昨日分別兩度發聲明,主要有兩大不同之處:
1.第一次聲明寫:「當中牽涉了不同的第三者,涉及的名字全屬我從未謀面的女性」,第二次聲明中,卻把女性,改作人士,刻意把「女性」一詞淡化。
2.第一次聲明寫:我們那段感情」,第二次聲明中,卻把「我們那段感情」,改成「我們的感情」,似對這段情依依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