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邦預判社服停牌

崔建邦預判社服停牌

崔建邦昨晨九時為醉酒駕駛案到法庭應訊,穿上恤衫及架着眼鏡,神色平靜。案情指,本年十月廿六日凌晨三時半,崔建邦駕車途經將軍澳道北行線近中電變電站設置的路障,被警方隨機截停作酒精呼氣測試,顯示其酒精含量達五十五微克,同日凌晨四時半,他在警署「吹大機」,驗出含量卅五微克,超出廿二微克的標準,惟他不願意進一步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作檢驗,需保釋候判。

拒有線訪問

昨午十二時零五分,崔建邦由法庭後門離開,大方停下接受記者訪問及拍照,他表示尊重法庭裁決:「要等十四日後,個社會服務令報告出咗嚟先判。」期間有線記者率先提問,惟他對有線記者不理不睬,在訪問中途才對該記者致歉:「唔好意思,我唔可以接受你訪問。」

問到裁決是否預期之內?崔建邦說:「問過律師,最壞嘅打算都應該係社會服務令、罰款同埋停牌,依家出入以的士代步。(唔使坐監,係咪鬆一口氣?)唔可以咁講,做錯嘢就要承擔後果!」問到已有四項不同類交通案底的他可會因此而戒酒?他態度猶豫說:「其實都幾難,不過會盡量少飲,總之飲完之後唔會再揸車!」語畢,他獨自登上一架白色七人車,前往尖東半島中心酒樓與朋友吃飯。案件編號:KTCC 6934/2010

崔建邦為醉駕案上庭,被發現行後門離開。

上庭後,崔建邦前往尖東與友人飯敍。

崔建邦大方接受訪問,神色平靜。

崔建邦登上七人車離開,耍手擰頭不欲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