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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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結婚生仔有迹可尋

林嘉欣閃電結婚兼有喜,其實不是無迹可尋。她出席公開活動時曾親口承認恨生小朋友,亦表明若找到適合對象便會結婚及立即造人。08年嘉欣曾說:「我20歲時錯過一個人,吸取過經驗後現正等待另一半。依家努力搵緊,希望另一半有才華同埋好叻,唔使靚仔最緊要個心靚!」

嘉欣亦多次表明「遇到合適對象,不排除會立即結婚生仔」,想不到事隔數年,她的確付諸行動。至於擇偶條件,她亦曾透露理想對象「最重要懂得逗她開心、孝順,要一起共同追求簡單的生活,要大家都喜歡小朋友,可以生一隊足球隊也不錯。」至於婚後會否復出幕前,她以往亦曾表示「很喜歡當演員是無法放棄的,但若有家庭的話亦會放多些時間在家庭上。」而她亦曾透露父訓很嚴,絕對不會未婚懷孕,果然所言非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