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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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欠簽名 黃國桐:解釋合理

十姑娘昨日經律師行發聲明,但聲明上欠缺親筆簽名,十姑娘方面解釋為免簽名模式曝光,故在發給傳媒的副本上以律師行蓋章及律師簽名作實,黃國桐律師說:「通常律師Certify(證明)一份聲明屬實時,正本上一定有發聲明者嘅親筆簽名,但係佢哋嘅解釋好合理,我接受。」他又指若陳復生堅持不交還鑽戒,可能被告上法庭:「十姑娘可以出告票要求陳復生交還,如果佢再唔還,會被傳召上法庭要求答辯。十姑娘唔需要親自上庭,佢嘅律師會拎住佢嘅聲明出庭,道理同遺囑嘅法律效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