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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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買車訂金鄭中基敗訴

鄭中基早前入稟向車行經紀黃百榮追討20萬元訂金,昨日他被判敗訴。事發於04年,鄭中基向黃百榮支付20萬元訂金訂購價值138萬元的綠色平治E55 AMG旅行車,原定於同年7月前交車,但經紀表示有翻新版,雙方協議押後收車,直至05年1月,鄭中基收車時發現該車仍屬04年出廠而拒收,並透過中間人要求被告以八折退訂。

昨日法官指鄭中基明知新車抵港最少要兩個月時間,為何於1月收車時會以為該車屬05年出廠,而車行經紀亦無需以私人名義代公司退款,直指鄭中基想法極幼稚,因此判他敗訴兼付堂費。身在橫店拍戲的鄭中基透過金牌大風表示,會與律師商量,不排除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