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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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勇敢出庭Fans歡呼

本文重點
林志玲昨現身台北地院,控告台灣《壹週刊》,難得「台灣第一美女」林志玲現身法庭,吸引大批市民及追星族到場旁聽,更有法院職員爭睹名模風采,需勞動庭警維持秩序。

外表柔弱的林志玲,處事一向利落,繼06年控告台灣《壹週刊》以非法手段取得她與言承旭的合照後,今次為捍衞私隱權再次站出來,控告台灣《壹週刊》刊登她以3,200萬元新台幣(約800萬港元)買下、在台北和平西路百達富麗豪宅的草圖及裝修相。

緊張抿嘴

林志玲昨現身台北法院,選擇親自出庭應訊,穿上白色洋服的志玲,於胞兄林志鴻及兩位律師陪同下到場,難得有「台灣第一美女」之稱的林志玲現身法庭,即吸引大批法院員工、市民及Fans圍觀,最後驚動警方到場維持秩序。有市民見到名模志玲的風采,即忍不住大叫:「嘩!仙女耶!」及「好漂亮呀! 」亦有人在場議論紛紛。

審訊期間,勇敢捍衞利益的林志玲,聽到對方律師的辯詞時,緊張得瞪眼抿嘴。聆訊結束後,法官詢問志玲要不要領取證人車費,一心為取回公道的志玲乾脆拒絕,為免被大批影迷包圍,她由法警護送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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