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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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智勛吸毒判社服

本文重點
首爾中央法院昨日就朱智勛的吸毒案作出裁決,判監六個月但緩刑一年,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約2,000港元。法官判決時指案件對社會造成很大危害,但鑑於他最後一次吸毒已是於14個月前,加上已作出深切反省及收到大批來自國內、外的影迷求情信,故作出此裁判。其餘涉案藝人藝學英被判獄監二年六個月但緩刑三年及200小時的社會服務,販毒的尹雪姬則被判入獄三年但緩刑四年。聽取宣判時,朱智勛全程低着頭,神情嚴肅,審訊完畢後由大批保安護送離開,一言不發。

隨時服兵役反省

朱智勛承認去年兩度於藝學英的寓所吸食大麻,早前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曾指如獲從輕發落,他會立即入伍自我反省。代表律師表示尊重是次判決,他指朱智勛仍未決定何時入伍,但緩刑期間對其演藝生活定必構成影響。根據兵務廳現行規例,判緩刑的朱智勛可入伍當常勤預備兵,完成基本訓練後會於居住地方附近執行職務。另外,同樣因服食大麻被拘捕、參演韓劇《太王四神記》的男星吳光祿,警方昨日已將案件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