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推廣街區制,打通小區內部道路的建議這幾天引發了輿論的反彈,一些人直指這是個拍腦袋決策,原因是牽涉到產權、契約和法律問題,人們擔憂上面出了政策後,下面的地方政府像過去一樣,一窩蜂地以行政強力拆除居民小區的圍牆。從中國的政治文化來看,這個擔憂不能說沒道理,但如果因此否定這個規定的意義,我覺得也有些杯弓蛇影的味道。

大家不能僅僅從緩解城市交通的角度去看待這個規定,它還有文化理念上的意義,或者說,這一舉措帶來更深遠社會影響是文化和生活方式上的。中國特色的封閉小區和政府大院,在改革前是受計劃經濟思想特別是蘇聯規劃思想的影響,在改革後是受政府土地財政和人們嚮往舒適安全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影響而發展成今天這個樣子的。但無論是計劃思想下的單位大院,還是市場經濟下為追求土地價值以及安全私密的環境而建造的封閉小區,其背後都有農耕文明時代的社會文化心理做支撐。

農耕文明是建立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的生產方式和文明樣式,它的生產與生活基本在家庭、家族的狹小圈子中完成,人與人之間是相當固定的長期廝守或相處關係,很少與外界發生交換以及由交換引起的其他聯繫,因此,它是一個相對封閉的親緣熟人社會。

自成一體 封閉社會

我們看到,中國古代的每個城市都有城牆,城牆的功能除防禦可能的外來入侵,就是最大程度地減少同外界聯繫,這也體現在民居的布局上,像福建土樓、北方的四合院都是這樣。土樓建築本身就是一個大堡壘,三層以下根本不設窗戶,三層之上才設有通風的窗戶,全村都生活在一座大土樓內。四合院的四周則以高大的房山作圍牆,將院外隔離開來,而不像西方國家普遍採用透視圍牆。外面的人看不到院裏,院裏的人也看不到外面,一家人的活動都在院牆之內,與外界相通的唯一渠道就是大門,而平時大門是緊閉的。可以說,福建土樓和四合院具有很強的私密性,關起門來自成天地,它反映了農耕時代的封閉文化。

機關大院就是一個放大了的四合院或福建土樓,每個大院都是自成一體的封閉社會,生活工作都在大院內完成,由此構成了一個熟人社會,內部則具有等級制的特點,單位領導類似於大家長。理解這點就不難理解為甚麼要拆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