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即為現今內地的代課教師,是指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中小學教學人員,與公辦教師相對。一九四九年以後,內地農村教師人數、教育經費仍遠不能滿足需求,當局為改善教育水平,推行集體辦學,以民教民,部分民辦教師一方面從事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在田間耕作。

民辦教師沒有資格證書,不列入編制中,無法享受公辦教師的福利,工資最多只有公辦教師的一半,甚至更少。一九七七年是內地民辦教師數量高峰,估計多達四百九十一萬人。七○年代末期,當局開始減少民辦教師數量,惟因農村缺少足夠教育資源,至今民辦教師問題仍未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