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腐整風,抓捕了逾百名副部級或以上大老虎,絕大部分是「帶病提拔」,一邊腐敗一邊晉升,這凸顯中共的用人考察制度殘破不堪,形同虛設。

濟南市原市委書記王敏涉嫌受賄,日前被正式起訴,中紀委在系列專欄《懺悔與剖析》中提到,早在一九九二年時,王敏就已經犯下了腐化墮落的錯誤。即是說,王敏被帶病提拔的歷史長達二十多年,難怪其膽子大到把「神經」也壓麻了,僅十八大後收的購物卡就多達一百七十三張,收受賄賂二百多萬元。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沒有哪個官員一上台就是膽大包天的腐敗分子,貪欲的胃口都是被一步步撐大的。王敏違紀違法年深日久,從未中斷,何以能夠年年過關,帶病提拔,一路綠燈,青雲直上呢?這無疑是對考察部門的識別力、判斷力的最大嘲諷。究竟是甚麼力量把王敏這種人一步步拉到濟南市委書記這一重要位置,是組織人事部門失察,還是有個別人對他「情有獨鍾」?抑或是兩者皆有?

中共人事考察的規章制度汗牛充棟,實際上是長官意志決定一切,往往是結論先行,考察走過場。比如,為了避免一個人說了算,相關制度對提名程序有明確的要求,然而,在有的地方和單位,往往把考察工作理解為完成主要領導使用幹部的意圖,或者用考察印證主要領導識人用人的正確性,有的甚至直截了當地說:「你認為某某有甚麼優點?」

邊腐邊升 一再上演

中共用人制度是人治制度的體現,一是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二是神秘地選人,不是公開地選人;三是不按照任人唯賢的路線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選人,而是按照任人唯親、唯錢、唯吹的標準。最關鍵的是,中共人事考察很多是形式主義的談話,並不是法治層面的考核,對擬提拔官員的財產情況,並不是採取公示核查方式,一一進行調查,使很多貪官得以蒙混過關。假如提拔考核時將官員的家庭財產情況公諸於眾,這些貪官又怎能蒙騙民眾?

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個人走甚麼路、幹甚麼事,周圍的人是一清二楚的。

最令人非議的是,中共用人制度缺乏合理的糾錯機制,那麼多腐敗官員帶病提拔,但從來沒有一位組織人事官員因此而遭到問責。偶然失察導致官員帶病提拔不可怕,可怕的是邊腐邊升的鬧劇一再上演,這充分說明幹部提拔任用機制出了毛病,機制腐敗,遠比個別官員腐敗更嚴重,治理難度也更大。

中共第五代採取的反腐整風,雖然暫時取得一定實效,但要想真正治本,還是要迅速推廣放之四海皆準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讓全社會對官員進行考核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