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成都一名七個月大男嬰,近日被母親送到嬰兒游泳館玩水,豈料之後由護理員幫忙洗澡時,當場燙傷手臂脫皮,恐留下疤痕。泳館負責人否認有責任,強調水溫不會超過攝氏三十七度。據知當地近年興起附設護理按摩的恒溫嬰兒游泳館,惟有大部分缺乏衞生許可證,存在監管問題。

男嬰在水池洗澡時被燙傷手臂。(互聯網圖片)

泳館付2000多元醫藥費

母親袁女士稱為讓兒子鍛煉身體和學游泳,早前到該嬰兒游泳館辦會員卡,充值三千多元人民幣。上月她又帶兒子去游泳,游完後由護理員帶他去洗澡,惟一開水龍頭,他大哭不止,護理員見狀用手巾擦拭其手臂致脫皮。男嬰送院後證實燙傷。

泳館稱洗澡水是恒溫暖水,不可能燙傷人,疑男嬰出事前曾在另一間泳館洗澡燙傷。她稱雖不認為男嬰受傷與泳館有關,已墊付兩千多元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