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被屈殺人羈押 安徽翁告縣公安局
【本報訊】安徽六安市七旬老翁陳家楊,一九九五年被認定殺人而遭羈押,惟兩個月後「死者」突然重現人間。雖然陳隨即獲釋,但發現被羈押到釋放期間,警方沒出具任何證明和辦過任何手續。他近來身體不好,疑患胃癌,但為爭口氣,決定提告當年辦案的公安局,案件前日二審開庭。
陳家楊(左圖)稱當年被警方嚴刑逼供,致雙手出現毛病(右圖)。(互聯網圖片)
死者突現身才獲釋
九五年八月,警方在霍邱縣淮河邊撈出一具屍體,經家屬辨認是失蹤多日的朱某。警方聲稱朱最後出現在陳家,認定陳是兇手並扣押。陳憶述被押期間多次刑訊逼供,他抵受不住認罪。惟「死者」朱某兩個月後竟然現身,原來是外出打工,陳隨即獲釋。
陳指警方隨後帶五千元到他家,要求他簽不追責協議。近年回想起來,想知當年警方為甚麼認定他有罪,便在一四年向霍邱縣公安局提出政府公開信息申請,但遭拒絕。陳不服氣,去年一月將霍邱縣公安局告上法庭,當局仍堅拒公開,陳再上訴,二審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