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二十歲男子王輝去年八月因工作需要,到派出所接受體檢,聲稱沒注射藥物或吸毒的他被驗出對嗎啡呈陽性反應。警方根據王稱驗身前曾吃麵的口供,檢查一間麵館的食物,驗出含有罌粟。近日法院以產銷有毒有害食品罪,將涉案四人判處六至十個月的有期徒刑。

涉事麵館

罌粟殼

警方在店內找出土黃色粉末。(互聯網圖片)

警員到雜貨店調查。
(互聯網圖片)

由於王否認吸毒,警方遂突擊搜查王曾光顧的食店「餛飩大王」,經測試,發現該店售賣的牛肉及肉臊均含嗎啡成分。麵館女負責人胡菲辯稱,肉品均從超市購買,她沒做任何調味。警方亦在麵館倉庫起獲大袋土黃色粉末,胡堅稱只是雜貨店購買的五香粉,經警方經加水稀釋測試後,粉末中驗出嗎啡,疑似罌粟粉,遂帶走胡及其家人調查。

店主等四人判囚

調查期間,胡否認知情,惟警方從胡家人口供得知,土黃色粉末是胡弟胡瑋在調料市場一間雜貨店購買。警方遂到該雜貨店調查,在該店倉庫找獲大量疑似罌粟殼及罌粟果籽,並驗出罌粟鹼、那可丁、嗎啡等物質,會令人上癮,遂同將店家扣查。

證據確鑿下,胡菲、胡瑋、雜貨店老闆夫婦鄭某及郭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近日宣判,四人判處六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罰款三千至五千元人民幣。

內媒報道,部分小型餐館為拉回頭客,非法加入罌粟殼於食品之中,讓食客上癮,再三光顧。

但有專家表示,誤食少量罌粟殼物質對身體傷害不大,市民毋須過分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