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喻為史上最嚴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下稱《規定》)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修訂後,日前由國務院法制辦發布,徵求公眾意見。

此次最大修訂是把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搜索引擎等網上新媒體納入規管,網上新聞媒體發布或轉載新聞前,需取得許可,且申請門檻提高,並強調總編輯負責制,申請許可的負責人需是中國公民。

勢淪政府喉舌

網媒發布或轉載新聞時,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及新聞內容;不得傳播涉個人隱私訊息;新聞採編部門不得從事廣告等經營活動。網媒又需轉載中央及各地政府直屬新聞單位的新聞;又需建立總編輯負責制,對新聞內容負總責,其職員從事採訪時應持有國家頒發的記者證;更需收集用戶真實身份訊息,並保留其用戶所發布、轉載新聞的紀錄六十日。另用戶向公眾發布、轉載新聞時,網媒應予以審核,並向網信辦備案。

《規定》徵求意見稿發布後,隨即引起輿論哄動。內地傳媒引述專家指出,《規定》旨在應對不實網絡輿論、及由此帶給公眾心理干擾,被視為「有效控制現有混亂網絡輿論格局的方法之一」。然而,不少網民擔心《規定》一旦落實,網媒將變成為政府服務的媒體,更擔心以後發布第一手新聞資訊時,隨時被以言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