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昔日心腹、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被控受賄逾二千萬元人民幣,昨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十五年,並沒收非法所得一百萬元,李當庭表示不上訴。

周永康(互聯網圖片)

李東生(互聯網圖片)

法院查明,李東生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十一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索取、非法收受或通過其弟李福升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二千一百九十八萬元。

李東生早前被揭曾向中共高官提供美女,令央視淪為貪官「後宮」,包括介紹央視女主播賈曉燁給周永康,賈後來成為周的妻子,而被稱為高官「公共情人」的湯燦也是李東生一手培養。

另深圳市檢察院昨公布,該院近日以涉嫌受賄罪,對廣州市前副市長曹鑒燎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