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測試員工是否遵守公司規定,有一集團公司董事長採用了群發紅包方式測試員工反應。結果有三位員工因在上班時間搶得紅包最多,每人被罰款五百元。該董事長解釋是:重罰因公司屬特殊行業,容不得員工半點馬虎。

劉鳳敏(評論員)

員工上班時間搶紅包固然是不對的,老闆採用這種引蛇出洞的陰招,雖能起殺一儆百的作用,但很難做好公司規範化管理,這樣做少了人情味,易引起員工反感。

荊楚網

劉杰(評論員)

既然公司行業特殊,為甚麼老闆還要在群發紅包干擾員工的正常工作呢?如果員工真因此出錯,責任該誰負?作為搶紅包員工,肯定有責任,難道老闆沒責任麼?

東湖評論網

黎詠瑩(網民)

公司經營燃氣,屬於易燃易爆的特殊行業,關係到千家萬戶安全。老闆的不近人情即是對公共安全的負責也是對員工生命安全健康權的負責。對於社會來說,這樣的企業才是有責任心的企業。

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