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近年接連發生造成傷亡的巴士爆炸起火事故,不少屬人為縱火,其中死傷最嚴重的是二○一三年在福建廈門發生的巴士爆炸案,共造成四十七死卅四傷,死者包括放火者。而廣州前年發生造成兩死卅五傷的巴士人為縱火案,疑犯最終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