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兩名偷狗賊近日到恭城縣蓮花鎮犯案時,遭村民發現並濫用私刑虐打,導致其中一人當場身亡,另一人重傷送院,兩人所駕駛的電單車亦被燒毀。警方已對十名涉案村民以涉嫌傷害罪刑拘。

楊耕身(評論員):事件中有兩名罪不至死的疑犯,被殘忍地打死、打傷,而一群本為受害者的村民,最終也遭受牢獄之災。當偷狗者得不到懲處,而村民總是無法維護自身利益,民憤只能愈演愈烈。京華時報

小蔣(評論員):當司法制度不能為個人討回公道,一些人只好選擇私刑報仇;以暴易暴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傷及自身。要減少類似慘劇,在於落實依法治國,部門亦須及時挺身,管理者真的要好好管事。人民網

青渢(網民):偷狗該死嗎?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私刑本是違法行為,是不值得倡導。然而,一條狗在偷狗賊眼中可能只是十至二十斤肉,惟在養狗者眼中說不定是家人。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