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貪污案,台北地院除認定陳水扁、其妻吳淑珍涉案外,其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曾提供日常開銷收據讓扁珍詐領費用。台北地檢署昨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不予起訴。檢方指經查是吳主動向三人討收據,三人並不知用來核銷國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