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學歷 獄中苦修法律寫申訴書
【本報訊】錢仁鳳當年含冤被判無期徒刑後,一直堅持清白,常有翻案念頭。可惜她家境貧窮,請不起律師,故入獄後苦學法律,並開始寫申訴書,不斷修改草稿,五年後寫出第一份申訴書,隨後獲楊柱律師無償法律援助。
錢仁鳳在信中表示,當年被屈打成招。(互聯網圖片)
當年在幼園當保母的錢仁鳳還是少女。(互聯網圖片)
錢仁鳳父母為冤案申訴多年。(互聯網圖片)
錢仁鳳由兄長(左)及楊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互聯網圖片)
「從那時起,我就在想給自己翻案,只是在最開始的五年,我不知道怎麼來給自己翻案」,錢仁鳳獲釋後受訪時指,當年被逼供時很黑暗、很絕望,後來看新聞得悉不少冤案均獲平反,因她家境貧窮,請不起律師,遂在獄中自學法律自救。
律師無償代翻案
據悉,錢仁鳳只得小四學歷,入獄後一直努力學習,從新聞、書本中學得法律知識,並試寫申訴書,此後不斷修改,首份申訴書於五年後完成。錢表示,當時所寫的申訴書都投進監獄信箱,惜當局始終沒有回應。
堅持信念的錢女,○九年時遇上赴獄探訪的楊柱律師,楊得悉她的冤情後,無償積極翻案。錢憶述,一三年獲悉案件重新調查時,感覺看到希望,現時獲釋後,最想感謝的就是為她東奔西走的家人及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