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航空機長劉陽早前辭職不被公司接納,鬧上法庭,法院裁定劉勝訴。劉稱願履行法院裁定,賠償南航一百六十八萬元培訓費,惟南航不肯開具同意離職證明,要求他復飛至少半年方可離開。劉自上周四起每日到南航廣州總部門外靜立。

梁江濤 (評論員):雙方糾紛焦點在於南航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拒絕為劉陽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導致劉陽既無法履行支付培訓費義務,又使辭職懸於空中。儘管劉陽抗議方式有些過激,但值得同情。石家莊新聞網

蔣萌(評論員):這種勞動糾紛核心就是利益問題,雙方都是為了自身利益,故談不上誰道德、誰不道德。問題是既然法院判了,無論當事方有何想法,都得執行,南航拒不執行本身就是違法。南航有恃無恐不履行法院判決,與其國企背景有否關係?人民網

Nic-劉生(網民):有本事就一輩子呆在一個自己不喜歡、不願意待,甚至待遇比外面差的工作環境不跳槽不離職。南航是培訓了劉陽,人家也為南航工作那麼多年。劉陽簽的不是賣身契,憑甚麼限制自由離開?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