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著名維權人士浦志強案昨日庭審結束,法院擇期宣判。這宗案件拖延了近六百天,海內外頗為關注,成為考驗中共「依法治國」諾言的指標性案件。問題是,由於該案過度政治化,當局騎虎難下,頗為被動。

浦志強去年被捕時,曾一度被控以「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以及「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等罪名。但一年半的偵查下來,不僅「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名難以坐實,更有涉案記者披露被警方綁架,要求栽贓於浦志強,一時間輿論大嘩。即便「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罪名,所涉的微博也由早前的三十餘條減為七條,而浦志強也表示若上述微博內容傷害到某些人,願意道歉,但拒絕認罪。

由於浦志強拒不認罪,加上海內外輿論持續關注以及西方政要輪番施壓,令案件愈來愈棘手。當局處於進退兩難的困境,無論讓浦志強無罪釋放還是重罪宣判,都會引起強烈的政治反彈。想當初,當局期望通過拘捕浦志強,對維權人士起到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沒想到最後卻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牢獄嚇唬 弄巧成拙

當局挑選浦志強下手,主要是因為他身上帶有多重標籤。浦志強早年曾積極投身民運,是中國政法大學在天安門廣場首先宣布絕食的學生之一。去年六四期間,他亦參與了北京的民間座談會。他曾發下誓言,只要是自由之身,每年六四必到廣場悼念死難者。浦志強在六四問題上一再挑動當局敏感的神經,自然上了當局的黑名單。

另外,浦志強積極參與維權活動,他代理辯護的案件以涉及公民權利為多,例如著名的譚作人案、艾未未案。他亦曾公開實名舉報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層清算周及其在任時的政法委系統十年維穩的問題,並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可以說,浦志強是中國維權界最活躍、最敢言、最有號召力的靈魂人物,也是當局最頭痛、最想「斬首」的麻煩人物。

然而,當局今次利用浦志強的微博發言大做文章,在法律上卻很難站得住腳,否則又何至於要拖到一年半之後才將他送到法庭審判?當局一方面承諾依法治國,進行司法改革,更加注重程序正義,在辦理案件時不能像過往那樣胡作非為,另一方面仍秉持政治先行的原則,政治指控高於法律準繩,顯然難以杜絕冤假錯案。

事實上,類似浦志強這樣的維權人士已不以坐牢為恥,反以坐牢為榮,一些維權人士甚至表示,「如果不蹲中共的幾年牢獄,今後都不好意思說自己爭取過民主」。當局如果用牢獄之災來嚇唬這些維權人士,只會進一步提升他們在國內外的知名度以及在民間的號召力,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