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天又藍了,不過靠的還是風。入冬以來的兩次大面積霧霾,讓人見識了甚麼是氣候污染。好在政府的應對有些進步,在第二次霧霾快來時,啟動了紅色預警,並採取了包括學校停課、實行單雙號限行、工地停止作業等措施,雖然這些措施對緩解霧霾基本沒起甚麼作用。

政治角度看待霧霾

在本專欄中,筆者曾說過霧霾不僅僅是個經濟和環保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說它是個政治問題,主要是就霧霾的社會影響而言,已經越出了經濟和環保領域,而對政府的形象和信譽造成很大損害。因此,作為政治問題的霧霾,除了採取常規的治理手段和措施外,還必須從政治角度去看待霧霾,把它作為一個影響國家發展、國際形象和政府合法性的問題去處理,下決心在若干年內初步扭轉環境惡化趨勢。沒有這樣的政治決心和決斷,是很難使環境好轉的。

首先,政府要真正認識到這是個政治問題,並自覺改變對經濟發展的決策模式和管理方式,做到決策的透明化和陽光化,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一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和問責體系,對失職官員和失職企業領導人進行嚴厲問責;同時鼓勵市場競爭,用市場的力量去倒逼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保護環境。

其次,民眾要行動起來,給政府和企業一種外在壓力,打一場環境保衞戰。環境問題關係到每個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人們會有動力去同污染企業作戰的。而且也只有在強大的外部壓力下,政府才能努力去解決環境問題。當年倫敦在煙霧事件後能夠展開一系列治理行動,包括出台最嚴厲的環境立法,與西方社會強大的環保公民運動是分不開的,很大程度上說,沒有後者就不可能有英國政府的自覺立法治污。

中國恐怕也需要來一場類似的環保公民運動,讓政府和企業體驗到公民的環境維權訴求。不過,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中國的公民運動力量向來薄弱,參與意識不強,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公眾參與機制,幫助公民去維權,為環境公民運動開綠燈,至少是不能設置障礙,因為這樣做其實有利於改善政府的自身形象,增加政府的合法性。否則,在人們忍無可忍之後再被迫開放維權空間,對政府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