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灣頂新案一審,魏應充等六名被告均判無罪。彰化地檢署昨提上訴,在厚達一百三十多頁的原審判決書中,舉出判決的九大缺失之處並反駁。檢方批評越南大幸福為飼料商,且頂新油品含有危害人體的重金屬,原審判決卻置若罔聞。

油品檢驗報告不實

檢方指一審判決被告無罪,主要是認為被告等製售之油品,不能證明來自不健康之豬隻;而被告申請報關輸入時所檢據的「VINACONTROL」檢驗報告不能證明內容不實;至於採樣檢驗之酸價僅供參考,總極性化合物採用非法定檢驗方法,而重金屬可透過精煉過程除去。

檢方提出九點失缺,包括指大幸福公司出售的油脂沒合法來源證明,審判中提及的來源證明「黃安廠」經證實為虛構;對於頂新報關進口大幸福檢附的越南「VINACONTROL」檢驗報告,內容不實。彰化地方法院指,將盡快把卷證送到二審的台中高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