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大地:內地權力六個公理
卸任中央編譯局副局長、到北京大學教書的俞可平最近做了一次演講,概括了政治學的六個「公理」:一、誰生產權力,權力就對誰負責;二、執政能力與制度設計:政須出一門;三、由上及下的決策指令與由下及上的決策效果訊息不能走同一管道;四、權力須受到制衡,並形成封閉的環;五、下屬權利原則;六、每個官員都有自己的「理性」。
我給你權 你要聽話
這六個「公理」確實能夠解釋中國當下很大一部分政治,其中第一個是根本,是決定其他五個的「元公理」。意思很好理解,你的權力是我給你的,你當然得聽我的,否則我隨時可以收回。理論上說,官員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然而先不講那些要通過選舉任命的政務官,如各級政府一把手,單說那些非選舉的官員,如政府部門的各種副職,他們基本是由組織部門任命的,那聽誰的話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第二個公理講的是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問題。內地很多官員之所以看起來忙得要死,除了管了太多不需要管的事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出多門,每件事情都有好幾個部門管理。比如一個常見現象是,在很多城市,街道挖了又填,填了又挖,今天要埋一根管子,明天要搞綠化,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管理效率低下。
第三個公理講的是訊息的真假問題。為甚麼內地官場假話流行?從政治學角度看,就是政策的制訂者和實行者與政策的考核者是同一批人。我制訂和執行政策,其政策效果好壞也由我來評價,我肯定會說政策的效果好,否則不是自打耳光?即使政策不是我制訂而是上級政府制訂的,我去實行,假如其他部門或地方都說好,就我說不好,上級部門會不會說我執行能力不行?假話就是這樣出現的。
第四個公理講的是權力的制約問題,權力不但要受制約,而且還要形成封閉的環,只要有一個環節缺失,尤其是關鍵環節缺失,其他環節就都無效。現實中雖然對官員的約束很多,但對一把手的制約缺漏太多,也就導致腐敗照樣出現。
第五個公理講的是官員權力的上下級關係不等於官員權利的上下級關係。上下級官員之間的權力是不對等的,但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是平等的。
最後一個公理講的是每個官員都有追求自己利益的「理性」。
上述六點構成了政治學的公理,其實我更願意稱之為權力的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