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南韓國會周三以一百九十五票贊成、二十票反對、五十票棄權,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規定神父及僧侶等神職人員需於二○一八年繳稅。南韓政府估計,目前有三十六萬名神職人員收取的報酬金,將會列為宗教收入,納入徵稅項目。

根據新議案,年入四千萬韓圜(逾二十六萬港元)或以下的神職人員,兩成收入將需繳稅;年入達一億五千萬韓圜(約一百萬港元)者,稅款達收入八成。

執政黨議員表示,明年及後年分別會舉行國會選舉及總統選舉,現時突然通過提案,明顯會拖累選情。基督教團體批評政府的做法,揚言會「報復」。由於有關法例爭議甚大,政府將會提供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