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加拿大動物權益分子克拉因茨(Anita Krajnc),今夏見到一群由貨車運往屠宰場的豬隻缺水,立即向牠們餵水。克拉因茨的善舉竟因豬隻在當地屬私人財產,物主有權於三十六小時內不讓牠們飲食,令她被控刑事傷害罪,罪成可判囚十年。克拉因茨堅持自己沒有做錯。

克拉因茨向運豬車內的豬隻餵水。(互聯網圖片)

克拉因茨堅持自己沒有做錯,並已準備好坐監。(互聯網圖片)

豬隻見到有水飲時,紛紛互相擠壓上前。(互聯網圖片)

組織成員跑向運豬車,準備向豬隻餵水。(互聯網圖片)

物主有權禁牲畜飲食

四十八歲的克拉因茨於四年創立動物權益組織多倫多豬隻拯救,她與其他成員於六月二十二日在安大略省伯靈頓一公路等候運豬車。當運豬車在紅燈位停車時,克拉因茨與同伴即餵車內豬隻飲水。雖然司機要求停手,惟克拉因茨反要求對方要有同情心。克拉因茨於九月九日收到法庭傳票,指豬場負責人布克爾投訴她。布克爾指克拉因茨無權危害其牲畜,稱若當時交通燈突然轉為綠燈,豬隻、克拉因茨有可能受傷。

根據加拿大法律,豬隻屬私人財產,物主有權於運送期間的三十六小時內不讓牠們飲食,克拉因茨因此被控刑事傷害罪,罪成可被判入獄十年,或被罰約二萬九千港元,法庭稍後將決定正式的審訊日期。克拉因茨不認為做錯,寧願坐監也不會繳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