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2.8億基金 星6教會高層判囚
【綜合外電報道】新加坡史上最大宗教會挪用資金醜聞案,基督教教會城市豐收教會創會牧師康希等六名教會高層,早前被裁定以傳教為名,挪用五千萬新加坡元(約二億八千萬港元)教會基金罪成,法院昨判六人分別入獄二十一個月至八年不等,其中康希判刑最重。
黃玉音(法新社圖片)
康希(美聯社圖片)
陳紹雲(法新社圖片)
陳一平(法新社圖片)
周英漢(法新社圖片)
林嶺恒(法新社圖片)
創會牧師監8年最長
六名被告中,五十一歲的康希判囚八年,陳一平牧師判監五年半,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入獄六年,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五年、時任管理董事委員會成員林嶺恒三年,教會財務經理陳紹雲刑期最輕,入獄二十一個月。康希之妻何耀珊則未被起訴。法官判詞指,刑罰須起到阻嚇作用,被告並無將款項用於個人利益,教會亦無損失,因此不能過重。
案情指,六名被告於○七年和○八年透過一項名為跨界計劃(Crossover)的項目,以傳教名義,資助何耀珊推出英語專輯,進軍美國市場。教會現時改由何耀珊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