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指侵犯網民私隱的社交網站facebook,再度捲入私隱權益官非。比利時法院周一裁定,fb需於即日起四十八小時內,停止追蹤曾瀏覽該網站的非用戶網民,否則每日罰款二十五萬歐元(約二百零八萬港元);fb會上訴。

facebook涉追蹤曾瀏覽該網站的非用戶網民。(資料圖片)

為比利時法院。(資料圖片)

比利時私隱保護委員會於今年六月,入稟控告fb侵犯網民私隱。該組織稱,不論比利時網民是否擁有fb帳戶,只要在某個網站讚好或分享fb的內容,fb便會根據內置插件、瀏覽紀錄或小型文字檔案(cookie),追蹤這些網民長達兩年。

法院認為fb在沒有授權下非法收集網民的個人資料,侵犯個人私隱權益屬違法。法院又規定fb日後須向沒有帳戶的網民解釋原因及徵得同意,方可取得其個人資料。若fb無視此裁決,每日需繳交逾二百萬港元罰款。fb反駁指私隱法是據其歐洲總部所在的愛爾蘭法律,沒有禁止收集網民個人資料。

辯稱保障全球15億用戶

fb發言人奧爾德斯稱,五年前開始使用cookie追蹤,目的是保障全球十五億用戶,fb會上訴,並盡量減少比利時網民使用fb時的干擾。由於fb非法收集網民個人資料受人詬病,加上情報機關可輕易在傳送過程中盜取個人資料,歐洲最高法院上月宣布,將美國企業由歐洲傳送回本土的用戶個人資料廢棄。